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农业大学)
National Anim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分类导航

教学资源

国家和省部级教学团队

  •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畜牧学教师团队
  •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兽医学教师团队
  • 国家级教学团队: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团队
  • 国家级教学团队:动物预防医学团队
  • 教育部创新团队:川猪遗传改良与安全生产团队
  • 教育部创新团队:猪抗病营养分子机制研究团队
  • 教育部创新团队:西南动物流行性疾病发生及免疫防治机理团队
  • 农业农村部创新团队:动物抗病营养团队
  • 农业农村部创新团队:淡水鱼健康营养技术及应用团队
  • 农业农村部创新团队:水禽传染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团队
  • 科技部创新团队:猪营养团队
  • 省级教学团队:动物生产科学与技术团队
  • 省级教学团队:动物基础医学团队

国家和省级一流课程

相关链接

校内链接

其他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运行管理  >  政策文件  >  正文

四川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等技术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4/29]      新闻发布: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消除各种隐患和险情等事故的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真正为广大师生开展科学实验创造一个整洁、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学、科研等技术物资库房安全管理规则

库房是技术物资储备、供应的重要场所,保证库房安全既是物资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又是库房管理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为此,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则:

(一)为保证技术物资安全可靠地储备和供应,对采购或调入的各类技术物资,首先,应确保其外部包装良好,不得破损、泄漏和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其次,对技术物资进行验收,把好技术关,保证其性能符合技术要求;验明上述技术状况,并严格交接手续后,方可入库。

(二)技术物资入库后,应按类别、型别、性质和货位分别存放,严禁混堆乱放。

(三)凡有剧毒或带有放射性物质的固定资产或消耗品必须按规定严格管理;过期失效要报废的,必须经教务处、保卫处联系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统一销毁或妥善处理。

(四)为防止库区内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1.化学试剂库管理人员要切实掌握易燃、易爆试剂的主要特性及保管方法。做到分类储存,防潮、防水等。该类试剂采购、运输应避开高温季节;

2.盛夏高温季节每天检查,库区内温度不得超过28℃,发现异常及时向教务处、保卫处及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降温措施;

3.各库房应做到定期通风,防止库存物资受潮发霉锈蚀。化学试剂库应通风良好,并做到每天通风4小时,以降低库内气体浓度;

4.不准穿鞋底钉金属钉的鞋进入库房,进行作业时,要禁止使用打击能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以防因产生火花而引发火灾;

5.库内应安装防暴电气设备。

(五)严格剧毒试剂的采购、入出库制度和领用发放手续,不得发生任何疏漏。

(六)库区内不得擅自连接电源线路,经常检查供电设施及线路,遇有破损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维护,保证供电安全,并做到人走断电。

(七)库区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消防设施齐备,灭火器等器材应保证在有效使用期内,并处于可用状态,对超期、失效的要及时与校保卫处联系更换。库房管理人员要会熟练地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遇意外火情做到断电、报警、灭火。

(八)各库房管理人员负责本库门卫安全,不允许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库区内。下班离开库房应断电、锁门、关窗,防止库内物资被盗丢失。

(九)各库房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外来人员遵守一切库内的规则和制度,共同做好库房安全工作。

(十)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库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

二、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以预防为主,切实做好仪器设备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及电梯等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定期检查,务必安全操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而且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基准仪器应根据要求及时送检,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确度,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三、加强特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的防护、监督与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系(所、室、中心、校医院),要有主管领导及专人负责;

2.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系(所、室、中心、校医院),要根据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及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

3.做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不得各行其是;

4.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设置隔离屏障,使用防护用具,不能麻痹大意,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5.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必须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6.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

7.进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需经专管人员同意,室内室外物品不得擅自动用和带进带出;工作完毕,立即洗手或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吃、喝或吸烟;

8.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的体格检查,并按放射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

9.有关放射性同位素的防护、管理及其三废处理,按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10.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洁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二)封闭型核检测设备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带有密封源的核检测设备的防护、监督与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本室主管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开机操作;

2.使用仪器,按规定办理手续:计划内用户要填写“计划内核检测登记表”;计划外用户要经校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计划外用户核检测登记表”;

3.爱护仪器设备,保持整齐、清洁。室内一切物品,不得擅自带出或出借;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校有关规定处理;

4.厉行节约,注意安全。测试完毕,检查仪器设备,使之复原。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机房。

二OOO年十二月二十日




上一条:四川农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下一条: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成都校区 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 211 号 邮编: 611130
雅安校区 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 46 号 邮编:625014
邮件: 71129@sicau.edu.cn                                                                                                         版权所有: 四川农业大学 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