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农业大学)
National Anim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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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30 作者: 审稿:宋三多

    全院2025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版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3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

    2.202461518前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材料以“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姓名+学号”命名打包压缩送至:480559295@qq.com

    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若有疑问,请QQ咨询:

    学风建设部:480559295

    动物医学院

    202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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