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动物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农业大学)
National Anim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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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三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新闻发布:

    各2020-2022级班主任、小班同学:

    为深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体系,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清寒、励志进取、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现将2022-2023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评学年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4)参评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优先考虑特别困难和困难学生;

    (6)“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可与其他奖助项目兼得;

    (7)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进行评选。

    (二)参评条件

    1.自强之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或者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列20%-40%且在行为表现、学生工作、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参评学年至少获得2次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2.公益之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原则上参评学年在志愿四川平台登记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200小时,且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志愿服务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2)在扶贫、助学、助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形成广泛影响力。

    3.科创之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参评学年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科创相关表彰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二、名额设置及奖励标准

    本次共评选90名,“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30名。奖金1000元/人,颁发荣誉证书。

    学院推荐“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类别不超过2人。

    三、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

    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申请学生按要求填写《2022-2023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申请表》(附件1),并向学院提交所获表彰奖励及其他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或检索证明,公益服务时长网页截图等)、《2022-2023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拟推人选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410546980@qq.com

    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申请学生将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7-1104办公室。

    2.学院推荐。11月20日前,各学院审查学生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学院推荐“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类别不超过2人,并对推荐名单进行排序。

    3.学校评审。11月27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获奖学生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教1104办公室(7教11楼)

    咨询电话:028-86292116


    动物医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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